一、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来电人与车辆租赁公司签了车辆租赁合同,并付了租车押金。来电人通过网络发现这家租赁公司是失信被执行人,担心租赁结束后租赁公司不能退还押金。希望在合同生效前要求解除该租赁合同。但是租赁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来电人问如何处理维权?
律师解答:平台告诉来电人,需保留在合同生效前已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录音等。对方不同意解除的,建议其先找警察出面调解,如果对方不同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租赁公司,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退还押金。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八条 【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案例提示
根据来电人的描述,合同生效期还没有到,合同处于成立未生效的状态。但是除双方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外,合同的任意一方也不能单方面解除该租赁合同。如果有确实证据证明,合同相对人存在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另一方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但是要及时通知对方。让对方提供适当履行担保的。如果对方提供适当履行担保,另一方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如果车辆租赁公司存在不能退还押金的情况,来电人也需先提出中止履行合同,让车辆租赁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履行担保,在车辆租赁公司不提供履行担保后再提出解除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