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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安排年假,单位应如何补偿劳动者?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3-02-16 分类:案例库
标签:劳动争议 年假 福利待遇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市国仕律师事务所 陈建军

案例标题:用人单位不安排年假,单位应如何补偿劳动者?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10-30

案件类型:劳动争议

检索主题词:劳动争议 年假  福利待遇

二、基本情况

方女士在工厂上班七年了,现在要被单位开除了。但是过去几年单位一直没有让方女士休过年假。如果单位要辞退,方女士能不能要求获得年休假的补偿?

平台律师告知方女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本案中,方女士有权获得年休假待遇。单位没有安排年休假的,单位应按照方女士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其一,《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其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五条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本案中,方女士为单位工作数年,理应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单位没有安排年休假的,单位就应该按照方女士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拒不支付,方女士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三、案例提示

有些单位往往忽视劳动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带薪年休假待遇。这种情形比较容易发生在建筑工地、工厂等。劳动者应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学法懂法用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平台律师建议,劳动者可以利用工作时间咨询12348律师,获取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并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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