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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扰民,如何处理?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3-02-20 分类:案例库
标签:噪音扰民 治安管理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市国仕律师事务所 陈建军

  案例标题:广场舞扰民,如何处理?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10-17

  案件类型:排除妨害纠纷

  检索主题词:噪音扰民  治安管理

二、基本情况

来电人称,来电人家所在小区里有个小广场,经常有人带着扩音器设备在跳广场舞,产生很大的噪音。多次通过报警反映,也通过12345反映过,都没有很好的效果。要怎么办?

平台律师告知来电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为人为制造噪音的,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办法的规定,来电人可以报警处理。同时,其行为也构成民事侵权,如果有证据证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的存在,还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妨害和赔礼道歉。

其一,《上海市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办法》第八条规定,对于健身、娱乐等活动噪声矛盾突出的公共绿地、广场、道路等特定公共场所,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在区(县)环保、公安等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健身、娱乐等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以及受影响者制定噪声控制规约,合理限定活动范围、活动规模、噪声排放值等。健身、娱乐等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应当遵守相关噪声控制规约的要求。违反噪声控制要求的,公安机关可以作为认定是否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依据之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本案中,来电人所居住小区的居民采用扩音设备跳广场舞,对他人产生极大的噪音污染,已经违反了《上海市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办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来电人可以依法报警处理。同时,对方的行为也构成民事侵权,如果来电人能知晓侵权人的身份信息,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处理纠纷。

三、案例提示

现实生活中,噪音扰民现象时有发生,给人们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平台律师建议跳舞者能自律,并体谅周围居民正常休息生活的正当要求;同时,如果有违法者,受到侵扰的居民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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