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生来电咨询,称其亲戚经营一家理发店,上周五晚上,一位女顾客前来洗头并要求头部按摩,亲戚提供了相应服务,当时女孩并未表现出任何不满,并顺利结账离开。然而,两天后,该女孩向派出所报案,声称遭到亲戚猥亵。随后,派出所传唤亲戚配合调查,亲戚一去未归。正当家人不知所措时,接到民警电话,要求配合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家人坚信亲戚无罪,怀疑女孩可能报假警,因此来电咨询取保候审后的相关事宜。
平台律师向胡先生解释,公民若认为自身权利受到侵犯,且行为人行为涉嫌犯罪,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经初步调查,若认为存在犯罪嫌疑,可根据案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如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若亲戚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并不意味着完全自由,而是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无需羁押,但需配合公安机关继续调查,并做到随传随到。
若公安机关最终调查确认亲戚无罪,将解除取保候审。若认为亲戚存在犯罪行为,需要进一步处理,侦查完毕后,案件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此期间,对亲戚的强制措施可能会根据案件情况有所调整。
律师建议胡先生先配合公安机关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并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同时提醒,取保候审手续的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法律法规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案例提示
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12348平台律师提醒:每位公民都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的案件调查与处理工作,这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以及保障社会主义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