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陆女士来电咨询,她在某商场的知名手表专柜买了一款女式手表,当时在销售人员的极力推荐下,只考虑了手表的性价比,但未考虑款式有些过时了。手表拿回去后,她的朋友都说这款手表太老气了,不适合陆女士,不如再退了,再加点钱买最新的款式。于是,陆女士来到专柜,表示要退换成最新的款式。销售人员表示,除非手表有质量问题才能退换。陆女士问,在实体店买的手表可以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吗?
平台律师告诉陆女士,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定规定。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时,消费者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因此,在实体店购买的商品,一般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当然,如果实体店自愿承诺提供更长时间的退换货服务,或者消费者与实体店达成了特定的退换货协议,那么可以按照协议内容进行操作。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二、案例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规定实体店无理退货内容。其一,实体店消费订立合同,能否无理由退货看双方约定,无约定商家可拒退货,只有商品不符合要求才是法定退货情形。其二,若商家存在违法情形,像虚假宣传、不符合使用条件等,此时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总之,实体店退货需依据约定或法定情形,不能一概而论地要求无理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