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12348上海法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普法活动 > 案例库 > 正文

司龄 18 年、月均工资超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否受 “双封顶” 约束?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6-01-08 分类:案例库
标签: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林女士表示,自己今天收到公司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自己在该公司的司龄有18年(2007年入职),过去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为3.8万,超过目前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那如果公司书面解除自己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话,赔偿金是否受“双封顶”的约束?

律师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2009〕73号)“二十一、关于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的问题”及最高法相关审判案例的指示,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已经成立并存续至实施后的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工作年限仍按以前规定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三倍封顶的情形,实施封顶计算经济补偿年限自《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计算,且符合违法辞退情形时,应自实际用工之日入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赔偿金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最高院案例的综合规定可知,林女士的实际用工之日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被违法辞退的时间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工龄应当单独计算赔偿金,而《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工龄应当按照“双封顶”的规定计算赔偿金。如果林女士是2007年1月1日入职的,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在该公司已经工作满一年,则可以计算1x2=2个月的赔偿金;分段计算2008年1月1日至实际劳动合同解除之日的经济补偿金,因其工资为3.8万,超过上海市目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因此只能按照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为基数,计算赔偿金,为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x12x2,合并一共为26个月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如果公司与林女士的纠纷无法友好协商解决的,林女士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法规

中华人员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2009〕73号)

二十一、关于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员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解除或终止的,其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三倍封顶的情形,实施封顶计算经济补偿年限自《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工作年限仍按以前规定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杨某某诉重庆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2023-16-2-186-003 / 民事 / 劳动合同纠纷 /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15.12.03 / (2015)渝二中法民提字第00009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02.22

在劳动合同法2008.1.1)实施前已经成立并存续至实施后的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自实际用工之日(入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赔偿金,不应对该法实施前后的赔偿金进行分段计算。

案例提示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的经济补偿金,原则上需分段计算,且不同省市都存在着当地特色的计算标准,建议劳动者先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在咨询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有导致网站部分功能不可用,建议升级更换浏览器访问。 升级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