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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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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用工模式下,如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上海市司法局发布于:2023-02-22
指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98号)以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引》(沪人社关〔2021〕44号)两……
员工在共享期间发生工伤,责任如何承担?
上海市司法局发布于:2023-02-22
指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涉疫情劳动争议纠纷若干问题的解答(2022年修订版)》的第十一条解答,共享用工模式下,原则上不宜认定借出单位、借入单位、被调……
共享用工模式下,劳动关系是否发生变化?员工的工资如何支付、社会保险费如何缴纳?
上海市司法局发布于:2023-02-22
指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98号)以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引》(沪人社关〔2021〕44号)两……
什么是“共享用工”,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上海市司法局发布于:2023-02-22
指引:共享用工,是指一些企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难以复工,在尊重员工意愿的前提下,通过将员工“共享”给其他急需用工的企业使用,在减轻自身工资支付压力的同时,帮助其他企业缓解用工需求,从而实现互惠共赢……
对于不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且未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但因企业考虑疫情防控需要,统一安排在家完成工作任务或者休息,是否可以视作使用了带薪年休假,接下来无需再另行安排带薪年休假?
上海市司法局发布于:2023-02-22
指引: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同时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工厂前一段时间停工,现在虽有经营困难,但复工后生产任务会逐步增加,可否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上海市司法局发布于:2023-02-22
指引: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同时,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沪府办规〔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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